近日,江苏省淮安市生态环境局发布一份行政处罚决定书。
据了解,9月22日,江苏省生态环境厅委派执法人员,到淮安市圣达橡胶制品有限公司进行检查。
检查发现,该公司2台开炼机正在生产,开炼废气收集后需经UV光氧+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高空排放。
检查时,其废气处理设施风机和UV光氧处理设施未运行。
现场执法人员告知后,圣达橡胶立即开启了废气处理设施风机,但UV光氧处理设施无法开启。
这家公司的行为,违反了大气污染防治法相关规定。
执法人员于11月17日,向该单位送达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。
圣达橡胶在规定时限内,未进行陈述申辩。
相关部门责令其立即改正违法行为,并除罚款2万元。
资料显示,淮安市圣达橡胶成立于2005年2月1日,注册地位于淮安市淮安区工业新区。
该公司经营范围,包括橡胶制品制造、销售;机电产品销售等。